第二十三条

有效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分院或者专科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疫情严重且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以设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