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不文明行为治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持续治理不文明行为,推动形成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