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科技进步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科学技术工作统计制度,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