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