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章 容貌与秩序第四十一条有效机动车辆运载垃圾、渣土、灰浆等易抛洒物和液体的,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密闭措施,不得泄漏抛洒和违规倾倒。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