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公共环境品质,提高公众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