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三条有效管理中心和缴存单位实行年度住房公积金对账制度。管理中心应于每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结账后30日内向单位提供对账单。缴存单位应在领取对账单后20日内将对账结果报管理中心。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