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海洋生态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促进海洋渔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工鱼礁投放和建设活动的管理,开展各类苗种增殖放流工作,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和发展。建设人工鱼礁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将有毒有害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海洋环境的材料用作人工鱼礁礁体。人工鱼礁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