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第十条有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海洋环境综合信息,定期评价海洋环境质量,发布海洋环境质量信息,为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服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海事等其他依法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和机构,分别负责各自所辖水域的监测、监视。前款所列部门和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形成的海洋环境监测、监视资料应当实行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