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第三章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第十八条有效政务数据资源按照是否可以共享,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种类型。无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资源,是可以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数据资源。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资源,是可以提供给相关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或者仅能够部分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数据资源。不予共享类政务数据资源,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向其他政务部门提供的政务数据资源。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