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第二章 环境信息的公开与获取第十九条有效鼓励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依法监督信息公开情况,收集整理已经公开的环境信息,开展调查评估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