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高速铁路、城市轻轨、地铁、枢纽变电站、输油输气设施、核设施等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设置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