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结果作为制定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防震减灾规划的依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