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十二条有效大型水库、矿山、油田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特大桥梁、蓄能电站、核电站、高速铁路和超限高层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