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