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定义务,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和减少大气污染,并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