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纳入森林防火体系,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