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在村办公经费中列支,县、乡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