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