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