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触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