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建立和完善政府财政资助、企事业单位自筹、银行贷款、社会捐赠和引进外资等多渠道的科学技术投入体系。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加科学技术投入,使其逐步成为科学技术投入的主体。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