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在公园内举办展览、表演等活动,应当征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举办活动不得损坏公园绿化和景观环境,不得影响游客游园活动。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