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防雷减灾条例/第三章 防雷装置第十五条有效防雷装置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对基础接地体、分层柱筋引下线、天面避雷网格等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