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低碳生活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和引导市民使用低碳认证以及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餐饮、娱乐、宾馆、洗浴、洗车等服务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技术、设备和设施,减少一次性餐具、卫浴用具等的使用。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