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低碳城市第二十四条有效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