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九条有效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销售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当提供该产品认定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墙体材料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