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七条有效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研究开发、生产、推广使用的指导和宣传,做好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工作,受理和处理有关举报或者投诉。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