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财政投资、财政投资为主和财政补贴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提倡和鼓励在农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