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九条有效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依法提供司法救助。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