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行政机关受理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涉及多个单位职责范围的,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门协调处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