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节 废弃物处置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医疗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垃圾处置单位处置,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处置医疗废物。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