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节 废弃物处置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城市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运输容易造成污染的有毒有害垃圾或者液体垃圾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泄漏抛洒。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