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规划,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工作网络。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