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章 激励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用于支持节能工作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能技术改造与技术升级、淘汰高耗能的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支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与产品的示范推广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支持节能工作的其他用途。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