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