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州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第六十三条有效自治州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拔领导干部、录用聘用工作人员以及补充自然减员缺额时,应当合理确定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名额和比例,并适当放宽任职和录用聘用条件。自治州内隶属于上级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人员时,应当主要在自治州内招收,并优先录用当地少数民族人员。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