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自治州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拔领导干部、录用聘用工作人员以及补充自然减员缺额时,应当合理确定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名额和比例,并适当放宽任职和录用聘用条件。

自治州内隶属于上级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人员时,应当主要在自治州内招收,并优先录用当地少数民族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