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五十八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重视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培养体育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各族人民体质。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