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节能工作应当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