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三十二条有效排入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