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效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执行救援、救护、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依法免交车辆通行费。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