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红十字会应当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面向青少年开展与红十字有关的应急救护培训、生命健康教育、志愿服务、人道救助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