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