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区建立完善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绩效管理机制和工作督查制度。建立北部湾经济区综合性评估机制。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开放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先行先试政策实施情况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评估,为进一步完善扩大开放领域、改革试点任务和制度创新等方面的措施提供政策建议。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