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北部湾经济区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开展人才引进、人才管理和人才福利制度改革创新,实施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多渠道人才交流模式和机制,对境外人才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出入境、工作学习、创新创业、停留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