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北部湾经济区应当建立完善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打破行政壁垒,避免同质化竞争,按照区域功能组团,实施强首府战略,推进北海、钦州、防城港一体化发展,强化玉林、崇左等联动发展。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