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检验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