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财政、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现代农业园区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