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健康发展。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涉及现代农业园区的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